您好:
本人於98年11月28日當日欲前往台中參加研究所面試,選擇搭乘貴公司的客運前往,就是希望在貴公司便利的交通路線上達到最省時且安全的方式!因11月28日當天為週六,在貴公司人員提醒下(貴公司北港站服務人員告知須在搭車前十幾分鐘撥電話告知車輛前往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載客),我在11月27日晚間九點播電話告知北港站服務員,請之28日最早班6:00發車的司機先生轉往中國醫藥大學北港附設醫院載客)!當時晚間的服務人員告訴我:你現在打來我們會忘記,所以請你隔天星期六要搭車前10分鐘打來北港站服務台告訴當班人員即可,我當時感到很困惑,難道貴公司沒有完善的交班流程嗎?為何會有"忘記"這種說法?當時的我一再向該員確認隔日六點前就會有服務人員在櫃檯服務了嗎?萬一我打電話過去沒有人接聽怎麼辦?當時的服務員一再向我保證不會有此狀況發生,因為人員會提早上班!就這樣...11月28日當天一早,清晨5點40分我即開始撥電話欲聯絡北港站人員請他們轉告司機將車子開往北港中國醫藥大學載客,可是當時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我每隔兩分鐘就撥電話....一直打到五點五十五分!還是未有人員接聽我的電話!直至6點05分(這中間我仍持續不斷撥打)!才有一位男性服務員接起電話,我告訴他請六點發車的司機先生將車子轉進來北港中國醫藥大學載客!那位服務人員說"好"!我一直忍著寒風刺骨在校門口等待至6點15分,仍未見車輛進站,心中忐忑不安的情緒越來越明顯,於是再次撥電話給北港站服務人員,沒想到那位男性服務員竟然告訴我:小姐,妳打來的時候已經超過六點了!那時候6點的車子已經開走了!我十分氣憤反問該服務人員有在應上班時間前到工作崗位嗎?我從五點四十分一直不停撥電話都無人接聽,直到6:05才有人接起電話!居然怪罪我打電話告知的時間太晚?試問貴公司:您的員工未在上班時間前到工作崗位待命,您會如何處理這樣的失職行為?重點是那位男性服務員只是跟我說:對不起啦!你等下一班車就好啦!更讓我感到忿忿不平...如此重要的考試攸關前途,怎能讓你一句對不起就草草帶過?最後那位服務人員未等我說完就掛我電話!
民眾會選擇搭乘交通運輸工具不外乎是為了便利與安全性考量,我特別提早搭車前往台中應試,就是希望給自己一段緩衝時間以因應車途中的突發狀況!沒想到卻在貴公司的人員怠忽職守下,延誤了我的考試!最後我搭乘6:30分由北港發車的班次前往臺中朝馬站時已8:20分(我的考試時間在8:20)!還好學校在我提前告知的情況下允許我繼續面試!不然這樣的損失,貴公司或該站服務人員負責的起責任嗎?我今天要一個有誠意的道歉說明和賠償!像這樣的員工貴公司難道可以容忍姑息?社會大眾可以再次承受不盡責的公職人員為我們服務嗎?如此攸關前途的考試,豈是一句對不起即可草草帶過!請貴公司認真說明,如果有包庇職員的狀況,我必會投稿媒體讓社會大眾清楚知道"貴公司是不值得大眾信任的"!!!
謝謝!
